赏石展会观赏石贯标评级办法编制建议 (修正稿)


观赏石评级依据《观赏石鉴评》(GB/T31390-2015)(以下简称:《国标》),鉴评方法采用“权重评估法”,适用于赏石场馆观赏石、少数量观赏石评级,很难实现对展会参评观赏石评级。如何依据《国标》实现对展会参评观赏石评级?通过对多场次上规模赏石展会获奖作品与多场馆等级作品比较、分析,以《国标》为依据,以确保特级作品水平,兼顾石友参评愿望”为原则,“权重评估法”进行调整,编制了《赏石展会观赏石评级办法编制建议》(以下简称:《编制建议》),以期有助赏石展会主办单位制定具体展会的《观赏石贯标评级办法》,实现 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 ,提高贯标评级的客观性。


术语及要求

1.观赏石,《国标》定义:自然形成且可以采集的,并具有观赏价值、收藏价值、经济价值和科学价值的石质艺术品。此外,还可涵盖奇峰异石等自然景观石及工艺石等。

这个定义未涵盖《国标》5.3鉴评指标“人文要素”,而赏石非遗关注的正是“人文要素”。故,按照《国标》和赏石非遗对此定义进行了补充性修正。

修正定义:以自然形成且可以采集的,并具有观赏价值、收藏价值、经济价值和科学价值的石体为本,以人为欣赏表达形式为辅的艺术品。此外,还可涵盖奇峰异石等自然景观石及工艺石等。

石体可分为全态自然石体和色纹自然石体。全态自然石体指形、质、色、纹皆自然形成的石体。色纹自然石体指质、色、纹自然形成,形状人工改变的石体,如海洋玉髓、各种国画石等切磨石。

即:观赏石=石体+名称+配座(装裱)+......

2.观赏石评级,评委依据《国标》对展会参评自然石体的观赏石“石体、名称、配座”,或切磨石体的观赏石“石体、名称、打磨、装裱(镶嵌)”进行筛选、鉴评,根据各评委鉴评分值计算总计评分评定等级,即特级、一级、二级、三级。

3.鉴评分值,指各评委给予一方观赏石作品“石体、名称、配座鉴评得分的合计分值。建议:全态自然石体的观赏石,石体最大分值70分、名称最大分值10分、配座最大分值20分。色纹自然石体的观赏石作品“石体、名称、打磨、装裱(镶嵌)鉴评得分的合计分值。建议:石体最大分值70分、名称最大分值10分、切磨最大分值12分、装裱(镶嵌)最大分值8分。

4.参评作品,指赏石展会参与评级的所有观赏石。参评作品须名称、配座(装裱)齐全。

5.鉴评作品,指各评委从参评作品中自主筛选出的,经鉴评给予鉴评分值的观赏石。

6.送评人,指展会报送参评作品的石友。送评人自愿接受《评级办法》所有条款。

其它术语及要求见《国标》。

评级与评奖的区别

1.“评奖”与“评级”虽皆依据国标《GBT31390-2015观赏石鉴评》(以下简称:《国标》),但采用的鉴评方法不同,“评奖”依据“相对排序法”;“评级”依据“权重评估法”。

2.“评奖”适用于赏石展会,赏石作品相对较多,鉴评时间较短。“评级”适用于赏石场馆展品、少数量观赏石,鉴评时间充裕。

3.“评奖”是所有评委集体只就具体展会“参与评奖石”进行“相对排序”择优。“评级”强调评委关注各参评作品鉴评要素,自主筛选,独立鉴评,与“赏石行业”作品水平比对。

4.“评奖”可预设各奖项获奖数量,例如:金奖n个,银奖m个,甚或加设特等奖。“评级”不可预设各等级作品数量,也就是说某赏石展会参与评级的观赏石,经过评级,有可能出现很多个特级作品,也有可能缺席特级作品。

5.“评奖”有明显的相对性。展会某方参评作品能否获奖,取决其与其它参评作品的比较。换句话,只要这方参评作品比其它参评作品好,就能获奖。某方作品在甲展会获金奖,在乙展会有可能铜奖也没获得。“评奖”比较范围小,易受团队参评影响,评奖结果有明显的相对性。评委会主任的赏石水平会加大评奖结果的相对性。

“评级”有较强的绝对性。展会某方参评作品等级,取决其与赏石行业作品比较,其等级主要取决于参评作品本身,不与展会其它参评作品比较。“三公”评级,甲展会评级的“特级作品”,参与乙、丙展会评级一般还会被评为“特级作品”。 “评级”比较范围广,不易受团队参评影响,评级结果有较强的绝对性。各评委的赏石水平会减弱评级结果的绝对性。

一方观赏石作品三年内不应重复参与评级,尤其“特级作品”。

调整方法

“评级” 依据《国标》“权重评估法”,要求就“自然要素”“人文要素”每个鉴评要点给于分值评价,工作量大,鉴评需时长。为了在较短的时间内,依据《国标》“权重评估法”对赏石展会较多数量观赏石评级,简化评委对鉴评要点分值评价,强化评委认同度,做一下调整:

1.确保鉴评客观性

1.1 保证鉴评时间,评委不宜提前完成鉴评工作。

1.2各评委按展会组委会设定的最低等级作品要求独立自主筛选、鉴评作品。

1.3评委鉴评依据《国标》5.4,不要求按自然要素的鉴评要素要点对每方(组)参评石逐项给予书面鉴评分值,仅对鉴评作品“石体、名称、配座(切磨、装裱、镶嵌)”给予评价。

1.4每位筛选评委认同分为1分,与平均鉴评分值合计为总计评分。 

1.5各等级作品须同时满足相对应的总计评分和筛选评委人数。

2.保证“三公”评级

2.1保密评委身份,隐匿送评人信息

2.2评委鉴评时不单独使用通讯工具。

2.3评委自主筛选、独立鉴评。

2.4 有条件可直播评级实况。

2.5送评人可申请查阅评级档案。

编制要点

1.制定与发布

赏石展会主办单位应结合展会实际,制定具体的《评级办法》(例如:《第四届中石协赏石艺术双年展观赏石评级办法》),并在征集参评作品前在行业有影响的媒体发布。送评人报送参评作品时,主办单位应提示其熟悉《评级办法》。

2.展陈与铭牌

2.1建议仅限全态自然石体、色纹自然(切磨)石体的观赏石参与评级。全态自然石体的观赏石按参评作品石体体量分为标准作品、小品作品两大类。全态自然石体的观赏石按石体最大尺寸16—50cm为标准作品,16cm以(含16cm)为小品作品。组合作品配座尺寸不宜超过50cm,按其中最大石体的最大尺寸归类于标准作品或小品作品。分类展陈、鉴评,以消除混合展陈体量差异对评委的视觉影响。有条件的展会最好将色纹自然石体(切磨石)的观赏石另类展陈、鉴评。  

2.2参评作品铭牌由主办单位统一制作,要求明确标识作品名称、石种、尺寸,但不标识送评人姓名、联系方式。尽可能消除鉴评的人情因素。评委完成鉴评后,主办单位应设送评人查询处,便于参评作品交易。

3.鉴评作品数量

为了兼顾石友参评愿望,鼓励石友积极参与赏石活动,各评委鉴评作品筛选数量不小于参评作品数量15%。

例如,某展会评定特级、一级、二级作品,那么各评委须按二级作品(鉴评分值大于70分)要求自主筛选出鉴评作品。参评作品457方,各评委自主筛选的鉴评作品数量须大于69方。

4.评委聘任

4.1建议主办单位聘任赏石人和其它门类的艺术家为评委组成评委会。赏石人须持有观赏石鉴评证书,涉猎石种多样,且对石种无明显偏好。其它门类的艺术家不宜多于两位。评委赏石水平不受送评人争议。评委会为主办单位和颁发证书单位负责。

按照参评作品总数量、每小时鉴评作品不超过100方、连续鉴评时间不超过4小时”等,评委会可设立一个或多个鉴评组,保证鉴评时间,减轻评委工作量,给观赏石、给石友最基本的尊重。

例如:某展会参评作品710方,评委会应设两个鉴评组,每组鉴评约350方参评作品。

4.2 每个鉴评组应聘任5-9名评委。

4.3同一单位主办的赏石展会连续三届不宜重复聘用评委,避免特级、一级作品的示范性形成模式,成为赏石艺术“百花齐放”的桎梏。

4.4评委身份在评级前处于保密状态,消除人情因素。开始鉴评后,应在媒体公布评委信息。

5.监委聘任

聘任3-5名监委,为主办单位和颁发证书单位负责。

负责监督评级全过程,重点关注评委是否自主筛选、独立鉴评,取消“假石体作品” 评级资格,取消评委送评作品的评级资格。

6.鉴评

6.1评委会向每个评委发放《鉴评表》标准作品(1-1)、小品作品(1-2)、切磨作品(1-3)三份,一份鉴评表,两份草稿表,鉴评完成后发放表格全部退回评委会。



   

6.2评委须娴熟《国标》,熟悉《办法》,自主筛选、独立鉴评作品,禁绝与他人交流。

对于全态自然石体的观赏石,各评委须依据《国标》就每方鉴评作品“石体、名称、配座”予以鉴评,且合计给出鉴评分值。建议:石体最大分值70分、名称最大分值10分、配座最大分值20分(石体自然稳立审美需要的状态,虽无座,其配座分值也不应小于15分。)

对于色纹自然(切磨)石体的观赏石,各评委须依据《国标》就一方鉴评作品“石体、名称、切磨、装裱(镶嵌)”予以鉴评,且合计给出鉴评分值。建议:石体最大分值70分、名称最大分值10分、切磨最大分值12分、装裱(镶嵌)最大分值8分。

填写(1-1)、(1-2)、(1-3)。

6.3允许各评委差额鉴评分值91-100分作品,不允许差额60-90分作品。

6.4鉴评时不单独使用带通讯工具。

6.5保证鉴评时间,不提前完成鉴评工作。

7.计算与评级。

7.1密封评委《鉴评表》(《表1-1》、《表1-2》、《表1-3》),隐去评委姓名。

依据评委《鉴评表》和鉴评人数计算总计评分,划分等级。

1:展陈编号004  名称曹衣出水,共6位评委鉴评,鉴评人数6人,认同分6分;评委鉴评分值别为100、100、94、86、78、70。总计评分= (100+100+94+86+78+70)÷6+6= 94分。

2:展陈编号007 名称东方之珠,共5位评委鉴评,鉴评人数5人,认同度分5分;评委鉴评分值别为99、98、94、86、78。

总计评分= (99+98+94+86+78)÷5+5= 96分。

7.2各等级作品须同时满足相对应的鉴评评委人数和总计评分。特级作品鉴评评委不少于6名,总计大于90分;

一级作品鉴评评委不少于4名,总计评分大于80分;

二级作品鉴评评委不少于3名,总计评分大于70分;

三级作品鉴评评委不少于2名,总计评分大于60分。

1:展陈编号004,名称曹衣出水,鉴评评委6人(不少于6名),总计评分94分(大于90分),特级作品。

2:展陈编号007,名称东方之珠,鉴评评委5人(不少4人,不足6人),总计评分96分,一级作品。

评级结果填入《评级结果汇总表》(表2)。


8.复审

根据 (表2),进行复审。复审由评委主任和监委主任联合实施,复审时应只关注取消“假石”和评委参评作品的评级资格,复审结果填入《评级结果终审表》(表3)。合订表1、表2、表3存档。


9. 公示与受理

公示评级结果,张榜公示不少于6小时。公示期内,对评级有存疑的送评人,可向监委会提出申请,有偿查询查阅评级档案,按照监委会安排时查阅。每方参评作品只能查阅一次。对于未经评委书面鉴评的参评作品不做评价解释。

公示期满后,由评委会和监委会收集分析公示获得的信息,修正评级结果,公布评级最终结果。

证书颁发

评级资料成卷存档。等级证书盖中国观赏石协会鉴评专用章。由中国观赏石协会领导、重要嘉宾、当届评委颁发。证书丢失不补。欢迎各媒体报道评级结果。

六、范例

第四届中石协赏石艺术双年展观赏石评级办法

《第四届中石协赏石艺术双年展观赏石评级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依据《观赏石鉴评》(GB/T31390-2015)(以下简称:《国标》)和《赏石展会观赏石评级办法编制建议》制定。

1.作品要求

参评作品仅限于全态自然石和色纹自然石(切磨石),且石体最大尺寸不超过50厘米。参评作品须名称、配座(装裱)齐全。

2.征集与展陈

2.1在全国各大赏石活动中获最高、次高奖项的观赏石,或经三名观赏石鉴评专业人员推荐的观赏石,或经展会组委会预选入选的观赏石。组委会不能因收取参评费放宽参评作品预选标准。

2.2参评作品采用统一铭牌。标识编号、名称、石种、尺寸、参评类别等,但不标识送评人姓名和联系方式。

2.3对参评作品仅按石体体量分标准石、小品石展陈、鉴评。色纹自然石(切磨石)不另类展陈。展陈柜类似于博物馆展陈柜。参评作品按组委会布展人指定位置、方式展陈。送评人不能挑选展位,不能拒绝多石同龛。

3.评委与监委

3.1评委会设主任1名。每个评级组评委7名,其中具有鉴评师资格的赏石人5名,其它艺术门类的艺术家2名。赏石人评委须娴熟《国标》,按本《办法》完成鉴评工作,为参评作品评级提供依据。

3.2监委会设主任1名。监委3名。负责按本《办法》监督鉴评全过程,重点关注评委是否独立鉴评,取消“假石”评级资格,取消评委送评作品评级资格。检查《评委鉴评表》是否合格。

3.3评委、监委,在鉴评前均保密身份,鉴评时不单独使用通讯工具。

4.鉴评与计算

4.1各评委须娴熟《国标》,熟悉《办法》,自主筛选出鉴评分值大于70分的鉴评作品,鉴评作品数量不少于参评作品数量15%。对筛选出的鉴评作品须逐方依据《国标》就其石体、名称、配座(装裱)”予以独立鉴评,且合计给出鉴评分值。每方鉴评作品鉴评分值须大于70分。

鉴评分值100分,其中石体最大分值70分、名称最大分值10分、配座最大分值20分(石体若自然稳立审美需要的状态,虽无座,配座分值也不应小于15分)。

4.2填写《评委鉴评表》(标准作品《表1-1》,小品作品《表1-2》)。


4.3允许各评委差额鉴评分值91-100分作品,不允许差额65-90分作品。

4.4鉴评时不单独使用通讯工具。

4.5保证鉴评时间,不提前完成鉴评工作。

4.6计算组根据(表1)和鉴评评委人数统计、计算每方鉴评作品的总计评分,保留一位小数。

计算方法如下:

1:展陈编号004  名称曹衣出水,共6位评委鉴评,认同分6分;评委鉴评分值别为100、100、94、86、78、70。总计评分= (100+100+94+86+78+70)÷6+6= 94分。

2:展陈编号007 名称东方之珠,共5位评委鉴评,认同分5分;评委鉴评分值别为99、98、94、86、78。总计评分= (99+98+94+86+78)÷5+5= 96分。

5.评级

各等级作品须同时满足相对应鉴评评委人数和总计评分。

特级作品鉴评评委不少于6名,总计大于90分;

一级作品鉴评评委不少于4名,总计评分大于80分;

二级作品鉴评评委不少于3名,总计评分大于70分;

1:展陈编号004,名称《曹衣出水》,鉴评评委6人(不少于6名) ,总计评分94分(大于90分),特级作品。

2:展陈编号007,名称《东方之珠》,鉴评评委5人(不少于4名),总计评分96分(大于80分),一级作品。

计算组将评级结果汇总,填入《评级结果汇总表》(表2),合订密封表1、表2。

6.复审

根据 (表2),进行复审。复审由评委主任和监委主任联合实施,复审时应只关注取消“假石”和评委参评作品评级资格。复审结果填入《评级结果终审表》(表3)。

合订表1、表2、表3存档。

7.公示

《评级结果终审表》(表3)公示6小时。公示期内,对评级有存疑的送评人,可向监委会提出申请,有偿查询查阅评级档案。每方送评作缴纳查阅费20元,按照监委会安排时参阅。每方参评作品只允许查阅一次。对于未经评委书面鉴评的参评作品不做评价解释。

公示期满后,由评委会和监委会收集分析公示获得的信息,修正评级结果。

8.其它

8.1征集作品前发布本《办法》,提示送评人阅熟悉《办法》。

8.2采用快手、抖音等方式,直播评级实况,提高评级透明度。

8.3评委、监委、相关领导为评级作品送评人颁发等级证书。